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等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2019年全国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90%以上的贫困县实现摘帽,脱贫攻坚已经进入到最后的决胜阶段。这充分表明,当前,我国已处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衔接的历史交汇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脱贫攻坚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起来。聚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共进,既有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培育长效脱贫机制,又有利于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一、当前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共进的问题思考
(一)理论支撑与思想认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都是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而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具有基本目标的统一性和战略举措的互补性,据《人民日报》报道,当前,全国一些乡村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乡村振兴战略思想精神实质缺乏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对二者内在逻辑和有机衔接的认识不到位,认为脱贫“摘帽”就可以“松气歇脚”“到站下车”了,没有从“三农”工作全局去把握二者目标一致性、工作连续性和阶段性统一。
(二)发展现状与实施基础。据调查,全国一些贫困县,县域工业底子薄,经济活力不足,城市化率低,城乡融合层次低,县乡产业缺乏特色,单一化、同质化问题突出,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门路少。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与产业发展相互脱节,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基础相对薄弱,农业综合改革协同性不强,农民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
(三)体制机制与政策供给。据调查,全国一些县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之间缺乏相互通报机制、沟通机制、协调机制,对脱贫攻坚成熟的工作体系,缺乏有效的借鉴和吸收及创新性运用。对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之间政策的过渡接续谋划不够,缺乏统筹性的政策设计和支撑。
(四)规划引领与实现路径。据调查,全国一些地方,乡村振兴规划与脱贫攻坚缺乏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对原有的规划缺乏有效整合、优化和重构。交汇期工作任务叠加,工作内容和工作重心转移,两战略有机衔接的工作方法和工作路径缺乏有效探索和实践。
二、聚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共进的对策建议
(一)做好理论衔接共进,为乡村振兴提供思想基础。一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党领导“三农”工作的新思想、新方略,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乡村振兴战略思想精神实质,继承“精准”理念,总结脱贫攻坚先进理论和优秀经验,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理论支撑和根本遵循。二是广泛动员干部群众,践行群众路线,转变工作作风,在乡村掀起“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热潮,实现“被动扶”到“主动兴”的转变,进一步提升贫困人口“自主脱贫”的能力,让人民群众从内心深处转变观念,主动依靠自己的勤奋努力,早日过上富裕生活。尊重群众主体地位,既问需于民,又问计于民,发挥群众首创精神,集众智,聚民心,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民意基础。
(二)做好机制衔接共进,为乡村振兴提供组织保障。一是借鉴脱贫攻坚形成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好“五级书记抓扶贫”与抓乡村振兴的衔接共进,将其总结提炼、推广运用到乡村振兴中。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监督体系、评估体系在内的制度体系。二是建立防范返贫和新生贫困、解决次生贫困和相对贫困的巩固脱贫成果长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脱贫“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四个不摘”要求,着力抓好基本产业、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基本技能培训、基层组织建设。三是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统筹推进规划编制、政策制定、项目实施等重要事项,提高财政、土地、科技、人才、金融等各项工作的协同性,构筑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体制机制。科学研判脱贫攻坚项目中需要延续和升级的内容,并纳入乡村振兴的推进机制中。四是落实考核评价机制,在乡村振兴初期应借鉴脱贫攻坚过程中形成的较为成熟的评价机制,在此基础上建立合理的阶段性考核指标体系。
(三)做好规划衔接共进,为乡村振兴提供实现路径。一是清晰明确地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短期过渡计划,将脱贫后待完成的任务、工程等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或实施方案,发挥长效作用。二是衔接好各专项和行业规划,将脱贫攻坚规划部署中仍需巩固拓展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育、美丽乡村打造、农旅融合发展等项目,有机嵌入乡村振兴发展规划中,增强规划的持续性和衔接性。通盘考虑土地利用、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注重保持乡土风貌。编制县域乡村振兴规划,坚持科学规划、注重质量,切实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三是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对县域内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措施作出总体安排,针对不同发展水平、不同类型的地区,加强分类规划指导,梯次推进。大力提升城镇化水平,用“大马拉小车”,以城镇化的发展带动乡村振兴。四是制定产业振兴规划,在乡村振兴总体规划指引下,发挥各地特色,制定阶段性的产业规划。保持产业扶贫力度不减,将产业发展重心转向县域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价值链。
(四)做好政策衔接共进,为乡村振兴提供动力源泉。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线。一是加强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政策统筹,分类确定需要取消的、接续的、完善的或强化的政策,研究现行倾斜性支持政策的延续时限、内容与脱钩方法,注重总结梳理脱贫攻坚中成熟的理论成果、实践经验,用于完善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制度框架。二是转变政策供给方式,促进相关政策向常规性、长效性转变,均衡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强化产业、金融等政策供给,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三是合理拓展部分扶贫政策惠及的对象范围。打好特惠性政策与普惠性政策的组合拳,既要持续关注对特殊群体的兜底保障,也要高度重视推动乡村的整体发展。通过政策拓展,将在脱贫攻坚中增强贫困户发展能力的政策举措,转变为能够帮助广大农户参与乡村振兴并分享乡村红利的政策安排。
(五)做好资金衔接共进,为乡村振兴提供金融支撑。一是强化政府“主导”,发挥金融资金的引导协同作用、社会资金的参与补充作用,确保资金投入与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实现乡村振兴相匹配。二是强化资金“整合”,发挥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把脱贫攻坚、公共事业发展和涉农资金等多方投入统筹起来,充分发挥资金整合规模合力效益。三是强化资金“撬动”,借鉴并创新脱贫攻坚的资金筹措方式,通过以奖代补、贴息、担保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研究出台市场化方式推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六)做好人文衔接共进,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持。一是强化人才培养及提升,实现人才振兴。脱贫攻坚与锻炼干部、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是我国特色扶贫的重要经验。在与乡村振兴衔接过程中,通过“内育”与“外引”相结合,培养乡土人才,引进懂科技、懂管理、懂市场、懂法律的现代化人才,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二是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要求贯穿始终,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道德教化、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形成良好的家风家规,同时外化为自觉行动。三是做好扶智扶志与文化振兴的有效衔接。一方面扶贫扶志扶智并举,实现乡村文化改善。另一方面,多管齐下补齐乡村文化短板、增强乡村文化自信。开展丰富多彩的乡村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农村文化产品供给;因地制宜挖掘特色乡土文化内涵,充分运用特色文化提高村民凝聚力,为乡村振兴铸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