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别方法如下:
(1)《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第 七条规定:非处方药的包装必须印有国家指定的非处方药 专有标识(OTC)。
(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第七条指出:进入药品流通领域的非处方药,其相应的忠 告语应由生产企业醒目地印制在药品包装或药品使用说明 书上。具体内容为:请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并按说明 书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